我再和她计较倒显得我咄咄逼人了,沈之行心疼地递过去纸让他擦擦眼泪。看着他这副作态,
我积压了八年的委屈和愤怒,在这一刻尽数爆发。「你们两个真当我是傻子吗?
沈之行你夜不归宿,我打电话是林依依接的,说你在洗澡。」「你身上这件黑色的冲锋衣,
是林依依的吧?而她前天穿的那件白衬衫,是我送你的生日礼物,
袖口的绣花我绣了半个多月。」「你身上这件黑色的冲锋衣,是林依依的吧?
我记得她的衣柜里有一件一模一样的。而她前天穿的那件白衬衫,是你最喜欢的那件,
连袖口的扣子都是我亲手缝的。」办公室里瞬间安静下来,所有人都震惊地看着我。
毕竟在他们眼里,我一直是温柔好脾气的苏念之,从来没见过我这样发火骂人。
「你们这对狗男女,真的是让人恶心!」沈之行瞪大眼睛看着我,满脸都是不敢置信。
「苏念之,你疯了吗?你怎么能这样败坏依依的名声?她一个小姑娘,你这样说她合适吗?」
我看着他义愤填膺为林依依辩护的样子,忽然觉得很可笑。不再多说一个字,我转身就走。
一整晚,我的手机都在叮叮当当地响。都是沈之行的消息提醒。
餐厅预订成功、酒店房间确认、外卖订单配送中,甚至还有套的配送信息。
不过是为了向我示威。换作是以前,我早就卑微地打电话过去挽回他了。可惜这一次,
我是真的不在意了。2、天刚朦朦亮,我就刷到了林依依的朋友圈。一张精致的西餐照片,
配文是「新的一天,从美好的早餐开始」。照片的一角,露出了一只男人的手,骨节分明,
无名指上,赫然戴着一枚戒指。是我攒了三个月工资,特意找人定制的,世上独一无二。
我直接在下面评论:「婊子配狗,天长地久。」刚发出去没多久,门铃就响了,
看着门口娇艳的红玫瑰,我愣了一下,突然想起今天我和沈之行在一起三周年的纪念日。
八年了,他都没记住我最讨厌的就是红玫瑰,我喜欢的是百合。不知怎的,
我脑中突然浮现了他昨晚和林依依缠绵后,还不忘记给...